2013年8月28日,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
梁振彪为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黄小美为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邓爱君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李婉荷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王敏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石龙人民法庭庭长;何海波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罗锦良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城人民法庭副庭长;肖丹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刘胡光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麻涌人民法庭副庭长;李少娟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石排人民法庭副庭长;
余沛潮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寮步人民法庭副庭长;李树松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松山湖人民法庭副庭长;
段体操、廖蔚、方敬萍、吴学知、尹玉英、杨洁、谢磊、李琼、李铮铮、谭添荣、李艳婷、周汝丽、杨娜娜、龙泽云、陈志彪、曾欣、霍惠媚、杨方军、黄思亮、李惠筠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伟锋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尹绍彬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江和平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刘浩新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沙田人民法庭庭长;
陈志良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大岭山人民法庭庭长;陈茂华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陈灿钟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欧泽林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林静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李子青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
唐远源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李阳河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厚街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林健华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沙田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何庆宜的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婉荷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王敏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邓爱君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石龙人民法庭庭长职务;黄薇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罗锦良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余沛潮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城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邹国雄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城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梁振彪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胡光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石龙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李树松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石排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李少娟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松山湖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江和平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陈志良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尹绍彬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大岭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林健华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厚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黄小美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春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